各位市民:
清远市创兴造船厂滑道仓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,是清远市近现代工业发展和船舶修造生产活动的历史遗存,属于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。船厂滑道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,保留有金字梁架、吊车梁、框架柱及滑道等工业建筑特征,具有一定的历史、科学和工业遗产价值。
现因城市发展建设等需求,创兴造船厂滑道仓原址已无法满足保护条件。为妥善保护该工业遗存,延续其历史文化价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及《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文物保发〔2021〕37号)第十条等规定,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,须迁移异地保护。结合船厂滑道仓保存现状及迁移保护条件,经多方论证评估及专家评审,现计划对创兴造船厂滑道仓进行异地迁移重建保护。
现向社会公示其迁建方案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联系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,联系人:梁畅宇,联系电话0763-3939092。
特此公告。公告时长为5个工作日,公告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。
附:《清远市创兴造船厂滑道仓迁移保护工程设计方案》

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2026年10月20日